王小五
今年新农合收费涨到一个人了...
李小男
交了这么多年,我们家人一次病都没有生过,缴纳这些钱到底有没有意义?
今年新农合涨到元了吗?!
缴费标准逐年提高有猫腻?
不少市民表示不理解。
11月23日,网友“东津人”在贵港网络问政平台提出质疑:
我是一个港南区东津镇人,从新农合开始,我家就积极参加,但是收费从一开始的10元,20元一路涨到去年元,今年已经是涨到每个人元了!
以我家为例,一个八口之家,一次就要拿出超千元,也不是说拿不出,但是每年都在涨,何时是个头?
11月27日,港南区卫计局的网络发言人在贵港市网络问政平台上作出回应:
1、港南区年新农合个人缴费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厅关于做好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居民个人缴费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65号)文件规定:“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农村居民个人缴费,暂按每年每人不低于元缴纳。”的标准收取。
2、参合费用的提高,与社会经济发展、医疗成本、医疗水平、补偿比例、补偿范围等方面的提高是相适应的,新农合个人缴费从年的10元/人提高到年的元/人,各级财政补助也从年的40元/人提高到年的元/人,住院补偿比例从年的乡镇75%、区级45%、区外35%提高到年乡镇90%、区级70%、区外55%左右,住院补偿封顶线从年的5万元提高到年的16万元,而且,贵港市从年开始,为每位参加新农合的群众购买了商业大病保险,参保费为23.75元/人,凡住院合规费用自付部分超元的,均可获得大病保险补偿,补偿不设封顶线。
3、港南区收费时使用的是盖有“财政票据监制章”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票据专用章”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款收据”,为正规发票。票据样本如下:
对于部门的回复
市民仍有不少疑惑
不少网友纷纷跟帖回复
网友热议
贵港的一片云彩:如果是贫困户、五保户怎么办,政府有没有为他们交新农合的钱?
贵港:今年增加这么多??为什么增加部分不是由政府来兜底?而由困难的群众来承担?冷眼看贵港:东津人说得很对,新型农村合收缴的费用每年都提高何时是个尽头,而且今年一下子提高这么多,真的让人有点难接受。11月29日,贵港市卫计委的工作人员接受电话采访时表示,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费用,按每年每人元缴纳。
这就意味着网友在网络问政平台上提到每人缴纳元是不准确。
新农合缴费为何逐年提高?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逐年提高
首先,参合人员按当年政策规定缴纳个人部分后,其余大部分由中央、省、市、县财政给予补助。例如年人均参合金个人筹资额度为元,但个人仅缴纳90元,各级财政人均补助元。
其次,参合人员因病到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看病或经转诊医院住院所支付的医药费用时,可以按政策规定给予报销,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在省、市、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可实行即时结报,参合群众出院结账时只需支付自付部分。
再次,新农合重点是解决大病问题。新农合当年为参合群众均购买了大病商业保险,其目的是进一步遏制和解决老百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参合群众因病住院产生的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通过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费用达到大病保险报销条件的再由其按比例给予报销,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
参合群众有实际困难,交不起怎么办?市新农合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表示,卫生计生部门、民政部门资助参合以外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合,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由县级人民政府整合相关资金予以资助。
哪些人可以申请财政补贴?
符合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及双女结扎户、困难人员、重度残疾人、陆地边境0-20公里农村居民、建档立卡贫困农村人员等特殊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按国家、自治区和当地政府规定的补助标准予以补助部分,由各级财政直接将补助资金拨付到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农村居民只需按规定缴纳个人缴交部分。
为何一定要参加新农合?
新农合属于社会保险范畴,是医疗保险的一种,遵循大数法则,体现的是互助共济。
如果生了大病,将会导致一个家庭的灾难性经济支出,如果不参合,生病后就无法享受新农合报销的优惠政策,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只能由自己承担。
——公益宣传——▍内容来源:贵港日报贵港市网络问政平台贵港市卫计委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编辑出品:贵港市网信办贵港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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