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来了
小轩带来好消息
宣粉们知道吗
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放宽啦
跟着小轩一起围观社保福利吧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7号)精神,现将放宽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调整范围现行的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申领条件为参保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现放宽至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
执行期限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即从年1月1日起凡是已缴纳失业金满12个月及以上的企业(深度贫困地区含事业单位)的参保职工当年取得网上可查询的职业资格证书(五级,四级,三级)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加地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补贴标准及其他事项按《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的通知》(贵人社发﹝﹞10号)的规定不变。
我市一般职业(工种)补贴标准:职工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分别为:元、元、元;
我市紧缺急需职业(工种)补贴标准:比对自治区和贵港市公布的全区、全市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对获得紧缺急需职业(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在一般职业(工种)对应等级的补贴标准基础上提高20%。
俗语有云:“活到老,学到老!”人的一生都是在学习中成长!因为这些新技能的积累,熟练使得我们的生活发生着的变化。
小轩希望这个福利能帮助到你~
贵港市委网信办指导贵港日报/贵港新闻网出品
内容来源▍原创市社保局
采编▍樊超龙王春凤
值班主任▍樊超龙
法律顾问▍广西君望律师事务所—
报料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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